三、法家政权的传承和民间社会的消亡
在诸子百家中,最终突颖而出的是法家学说。法家学说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君主专制的统一国家,以严刑竣法维护社会的秩序,实现富国强兵。法家思想认为人性本 恶,百性都是自私自利的愚蠢之徒,官吏则各谋私利。近者如夫妻、亲者如父子都不可信赖。因此,君王不能依靠“仁义、道德”进行统治,而必须采用奖罚,以法 律进行统治。法家学说认为统治者为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,可以不择手段。法家崇尚“法、势、术”,即“以法刑人、以势压人、以术驭人”。秦国全面接受了法家 学说,先后重用法家代表人物商鞅、李斯为相,建设了一个法家政权,并最终成为中国大一统的中央政权。
法家重耕战,力图建设一个单纯的 农业社会。法家将学者、纵横家、侠士、门客和工商者列为五种国家蛀虫,认为他们的地位和财富高于耕种、作战的人,有害于富国强兵,应该除掉这五种人。富国 强兵必然由全民支付成本,史记记载:“初,商君相秦,用法严酷,尝临谓论囚,渭水尽赤。为相十年,人多怨之”。不知道此记载是否真实。不过商鞅最终被秦人 追杀,“车裂以徇(即撕尸示众),尽灭其家”,应该是事实。对于当时参加追杀商鞅的,是贵族奴隶主,还是平民,反正对文本的解释只存在于解释者的解释中, 似乎没必要深究了。
秦之所以最后获得诸侯兼并战争,除秦比较早、也比较彻底推行法家学说外,周、秦、汉连续三朝,都是先据关中,后征 服中原,可见此地利也很重要。另外,骑兵技术的引进,在当时也许更具决定性作用,秦地处西北边陲,与游牧民族毗邻,纵使不能垄断战马的供应,起码也是最容 易获得战马。骑兵技术是北方欧亚大草原的游牧民族,在公元前逐步发明、改良的。秦国在当时的战争技术引进方面,无疑处于最有利的地理位置。
法家虽盛行于秦,但起源于晋。置身于当时的历史真实中,法家对韩、魏、赵“三家分晋”,应该有深刻的体会和细致的考察。法家认为亲亲相随的宗法制度是东 周诸侯国内乱主要原因,因此,法家从摧毁一切可能危害到君权至上的力量这一立场出发,反对一切社会组识、宗法制度、意识形态、乃至家庭伦常。吸取东周时期 宗室兼并和篡位不断的教训,亲亲相随的宗族关系则是要消灭的主要目标。目的是将君权直接伸延到臣民个人,而不受住何任团体、宗族、乃至家庭的阻碍。为达至 这一目的,秦始皇在完成大一统后,采取的措施是:在意识形态方面,焚书坑儒;在政权建设上,置郡、县、乡、亭、里五级政权,将政权组织深入到村落,从而削 弱宗族组织和宗法制度的作用;对家庭伦常,秦律废父权,强迫分家,鼓励夫妻、父子互相揭发。整个民间社会,就这样,被专制制度从意识形态、组织、伦常三个 方面消解。
秦朝的政治制度设计 , 基本是采纳法家代表人物李斯的建议。取消了封建制度,以君主独裁代替了贵族专制,强制性地将社会切削成只有君主与个体臣民关系的简单的二元社会。以为这样,就可保证皇朝世代相传。
秦朝是个短命的王朝,因此法家学说名誉扫地。然而,法家人物都是一些注重实践的政治家,而不是哲学家。他们的学说,体现在对秦朝的制度设计、政权建设和 制订的法律中。汉王朝建立后,全面承继了秦制和秦律,因此法家的思想通过他们设计和制订的政治制度、政权组织和法律,代代相传,影响至今。期间,不断出现 一些崇尚法家思想的帝王,进行修偏和强化,使中国的专制政权,始终没有脱离法家思想的轨道,并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全民性的“评法批儒”运动中,进入到法家 政权的原教旨主义时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