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灾中之祸 人间惨剧
灾中之祸,就是天灾之中,埋伏的人祸。
一个失误,可以弥补;一个错误,可以改正;一连串错误构成的因果链条,必定酿成灾祸,祸国殃民。正是在这个认识基础上,从北川归来后, 5 月 19 日在接受《希望之声》采访时,我提出了 " 四川大地震人祸更胜于天灾 " 的观点,并且强调:至少在学校校舍整体坍塌的问题上,是三分天灾,七分人祸,。
由于受到官方媒体 " 主导 " 的误导,开始两天,我一直以为汶川是灾情最严重的灾区。 5 月 14 日我驾车赶往汶川,却被阻在了都江堰。在都江堰市区,我发现受损建筑中,受损最严重、垮塌最彻底的,竟然是学校校舍!这些完全坍塌的校舍,与周边部分坍塌或局部受损甚至完好无损的民居,形成了鲜明的对比!其反差之大,想视而不见,都不可能。
5 月 16 日,在北川县城关曲山镇,面对着北川中学粉碎性坍塌的主教学楼,整体下挫两层的新教学楼,部分坍塌的实验楼,距主教学楼十多米却完好无损的旧教学楼――一幢建于 70 年代并于三年前申报为二级危房的老楼,以及不远处受损轻微的教师宿舍,我彻底无语了。事实就是证据。事实胜过证据。
北川是一个地震多发区。在这里,北川人明知有大灾降临却无法回避,躲无处躲,防不胜防。北川县城多数建筑达不到 " 多遇地震不坏,设防地震烈度可修,罕遇地震不倒 " 的Ⅶ度设防要求(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》GB 50223 ― 2004 )。北川学校、医院、幼儿园达不到 " 震而不裂,裂而不倒,倒而不塌 " 的乙类重要建筑的设防要求(实际多为丁类次要建筑)。多年来,有关部门明知地震活跃,大震将至,对危险建筑特别是公共建筑不检查,不加固,致使地震发生时,房屋大面积倒塌或粉碎性坍塌,造成大量人员伤亡,特别是造成幼儿和中小学生大量伤亡,这不是人祸,什么是?
天灾可怕,也不可违;人祸却是可恨,可恶,可耻,可鄙,更可怜――人祸把天灾的受害者,变成了包括施害者在内的不必要的共同受害者。
在北川,一位北川中学老师也是遇难学生家长向我轻声述说: " 主楼不到十秒就垮了。开始还能打通电话,我说乖乖别急,爸爸马上找人来救你。跟着余震来了,那边喊不答应了。 " 大痛无声,这位家长的平静语气,象在述说别人的事情,惟有提到 " 赵长能 " 三个字时,眼里闪过寒光,令我一惊。这位家长详细讲述了 96 ~ 98 年主教学楼修建时的 " 马拉松 " 工程,提到了赵校长和几个包工头。很明显,他希望这些应该负有责任的人,能够承担责任。
事情的发展令我意外:开始官方还承认校舍豆腐渣工程问题,并且承诺要认真追查,后来竟然全部否认,不仅使用宣传机器来颠倒是非,甚至动用国家镇压机器,打压要为儿女讨公道的家长们,拘捕处罚前段时间提出过质问的人(其中包括我的朋友刘绍坤先生和黄琦先生)。也许有人真正以为,使用高压压制,杀一儆百,使受害者发不出声音,就可以把罪恶掩盖过去。
我想问问:当个别人把问责学校豆腐渣工程上升到 " 与共产党对着干 " 的政治高度时,是不是想要表明,共产党已经集体决定,要公开地和腐败分子和罪犯站在一起?是不是想要表明,中国立法司法执法不是为了社会公正,而是只为掌权者服务?是不是想要表明,中国现在要建成只有权力,没有责任;只有犯罪,没有法治;只有政党,没有人民;只有刺刀,没有言论的特殊社会?